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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方式:
管理中心-权限管理-添加观察员
注意事项:
1. 观察员必须登录过系统,并且已完成初始密码修改;
2. 如果组织类别为团的领导机关,则书记(非管理员)默认成为观察员;
3. 一个组织可以设置的观察员数量上限:团中央/省级团委最多10个;团市委/团县委最多5个;基层团委/团工委最多5个;团总支最多3个;
4. 一个人最多可担任10个组织的观察员。